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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镶黄旗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工作方案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4-0013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镶黄旗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通知
概述:镶黄旗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2024-04-26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4-26 10:35:51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镶黄旗乡村振兴局“雨露计划”工作方案

来源:镶黄旗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6日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的子女,是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系统、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中职在籍学生。中等职业、技工在校生学籍需经教育、人社等部门认可。
       二、补助标准
      自2024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始,对在校和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致贫返贫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补助。
       三、资金来源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雨露计划”所需资金从各地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或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中列支。
       四、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补助对象的精准度,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每学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发放。
       春季学期。七月底前完成审核、公示、资金拨付、收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秋季学期。次年一月底前完成审核、公示、资金拨付、收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五、相关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
       加大政策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雨露计划”项目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脱贫户,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确保实施效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精准识别,严格审核,严肃对待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脱贫户。
       总结上报情况。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分别于每年的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将“雨露计划”实施情况形成总结材料上报。
       六、工作流程
       脱贫户申请→嘎查级确认→苏木镇初审→县级乡村振兴局审核→社会公示→直补到户。
       七、审核程序
     (一)嘎查级确认:申请学生所在嘎查委员会确认学生是否属本村学生;学生与所申报户主关系是否真实;学生所在家庭是否属建档立卡户。
     (二)苏木镇初审:苏木(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学生的贫困资格进行初审,重点对建档立卡信息和申报的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三)县级审核:学生就读学校对学生申报的学籍信息进行确认。旗县教育局审核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入校时间。旗乡村振兴局对本辖区内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补助对象。
     (四)社会公示: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由所在嘎查村委会在村内人员密集地段,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期间留存电子照片两张(注:一张为近景照片,以能清晰辨认公示内容为准,一张为远景照片,以能确切确定公示地点为准)。旗乡村振兴局负责督促各苏木(镇)按时限要求完成公示,并上报有关数据,在政府门户网站再次公示。
     (五)直补到户:由旗乡村振兴局按审定的补助规模,向盟乡村振兴局上报项目计划。待资金下达后,通过财政支付,将补助资金按审定的补助花名册直接拨付到家庭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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