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政府党组2022年第14次会议议定,并经盟委组织部备案,将副旗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旗委常委、副旗长闫利军 联系单位增加巡察办。
副旗长巴特尔 不再联系红十字会。
副旗长乌仁高娃 联系红十字会。
副旗长哈斯朝鲁(挂职) 协助旗长负责数字经济工作,协助旗委常委、副旗长闫利军协调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协助副旗长巴特尔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镶黄旗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来源: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