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成立镶黄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152528011684006H/2023-00738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政办文件;通知公告 \ 通知 | 公开日期 | 2023-05-25 |
概述 | 关于成立镶黄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有效性 | 废止日期 |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工作,政府决定成立镶黄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许 强 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周纪元 旗政府办副主任
吴海军 旗统计局局长
宋启刚 旗发改委副主任
牡 丹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成 员:孙明君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宝伟光 旗委编办副主任
胡布钦 旗民政局副局长
苏龙高娃 旗财政局副局长
阿拉腾图雅 旗统计局副局长
胡志聪 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郦 丽 旗税务局副局长
宝呼和 新宝拉格镇镇长
图门巴雅尔 巴音塔拉镇镇长
阿斯根 翁贡乌拉苏木苏木长
童 亮 宝格达音高勒苏木苏木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旗统计局副局长阿拉腾图雅兼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旗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