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旗集中行政服务暨行政效能监察专项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宝日夫
〖发布日期:2011-03-14〗 〖来源:镶黄旗〗 〖作者:宝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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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旗集中行政服务暨行政效能监察

专项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宝日夫

201131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落实中共镶黄旗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强力推进全旗集中行政服务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刚才,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刘长江主任做了重要讲话,对我旗集中行政服务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了改进意见和要求。所以说,今天的会议既是一个部署会,又是一个动员会。希望各部门给予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争取使全旗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下面,我就推进集中行政服务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保障性措施,讲几点意见

一、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是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打造优良发展环境,特别是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一定要将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入驻中心。目前,全旗共有41个行政执法主体212项行政服务项目,其中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8项、行政服务项目27项、其他审批项目4项。推进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要突出把握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项目进厅要彻底。审批和服务项目是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的核心,总的要求是41个行政执法主体212项行政服务项目,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力求最大限度地入驻。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其它经常性的行政许可事项都必须全部入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面入驻。入驻的部门和单位要在314日前,按规定要求完成入驻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拖延,决不能影响到集中行政服务管理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启动运行。

有关进驻部门的窗口设置、项目的流程再造、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具体事宜要按旗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核意见执行。所有项目的再造流程将固化到集中行政服务软件系统中,全部实行网上办事,同时接受监察局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监察。未经法定程序和旗政府的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私自将行政服务事项撤离行政服务中心,严禁自行更改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严禁自行更改审批流程,彻底杜绝“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的问题。

二是窗口授权要到位。入驻中心的部门要按照“充分授权、既受又理”的原则,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不仅要使窗口人员能够把好受理申报材料关,而且有充分的审核、签批权力,把窗口真正建成审批服务一条龙的平台,决不允许将窗口变成“收发室”和“中转站”。进驻中心的部门涉及多个科室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要进行内部整合,把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程序性办理等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剥离和集中,整建制进入审批中心窗口集中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受中心和原单位的双重领导,工作人员的组织关系、年度考核转入中心。审批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审查、审核本单位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申请,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部门一把手签批的事项外,对其它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由审批窗口作出决定,组织后场相关职能科室人员进行现场勘验;负责审批服务事项中收费事项的收费核定、出具收费通知书等工作,代表本单位落实项目联席会议、并联审批会议及全程代办服务工作安排的相关任务;负责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其它应承担的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明确审批窗口职责,在行政审批权限上,不得与后场的科室交叉重叠,不得出现多头受理、多头审批现象。

三是人员选配要精干。各部门要结合这次专项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明确一名窗口首席代表和一名副职主管窗口工作,严格窗口人员选配标准。要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驻服务中心工作,同时,要对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政治上给予关心、生活上给予照顾。今后,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作为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之一,真正把行政服务中心当作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旗行政服务中心要为项目进驻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便利条件,进一步强化软硬件设施建设,实现与业务主管部门的网络互通,达到办公自动化,为全面实现所有审批事项入驻中心提供物质保障。

四是依法行政要规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条件、程序和时限等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的随意性,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审批质量和服务效率。

二、启动和规范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是全盟统一部署和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刚刚召开的全盟纪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上半年各旗县市区都要建立行政监察监控中心,有效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刚才刘主任对集中行政服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基本功能进行了演示,希望各部门下去以后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和业务特点,全面推行和规范行政效能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使标准化管理体系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今后,纪检监察部门将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权力运行实施“电子眼”监察,并通过监察督办、监察建议、诫勉谈话、考核通报等方式,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监察监控和评议评价,为强化源头治腐构筑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目前,盟里已经统一开发电子监察系统,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很快将部署实施。为此,我再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抓好系统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事物。旗监察局要选择适当时间到盟里进行参观学习,要针对行政监察监控中心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等相关工作尽快制定我旗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交政府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旗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旗直相关部门及各审批服务窗口,要围绕便捷、高效、透明的工作目标,按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审批流程,同时,认真做好办件信息的网上录入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系统运行

旗监察局要借鉴盟里的做法,及早研究制定《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办法》,针对系统管理、系统运行、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投诉处理和情况通报等进行明确规定,保证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和开展电子监察工作科学规范。同时,旗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开展工作的具体配套制度,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电子监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旗纪委监察局要统筹协调电子监察的整体工作,加强对全旗电子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效能告诫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问题下达效能告诫书予以告诫,问题严重的严厉查处。要建立通报制度,做好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的结果运用和奖惩,促进整体工作。旗行政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对各窗口行政审批办件情况的监督,以及工作人员形象、作风纪律、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抓好人员培训,提高行政监察效率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范性强、技术要求较高,必须抓好教育培训,加快打造一支专业技能过硬、管理水平较高的电子监察系统技术与管理人员队伍。要加强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使他们全面了解电子监察理念,了解网络和安全体系建设知识,自觉运用电子监察系统了解情况和开展工作。要加强对管理维护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系统建设、运行和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旗纪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要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工作的组织管理

盟委、行署、盟纪委监察局对集中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要求很高、力度很大。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关键在于,各单位一把手要形成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出成效。要认真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经验,积极创新推进各项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办法,突出特点,打造亮点,不断加大创新力度。要认真采取有力措施,按照统一部署,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在“实”字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权力明晰、流程规范、监管到位、制度管用。

要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绩效评估,严格实施权力运行责任考核与追究。要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运行状况作为评估的重点,认真研究绩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精心制订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标准,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相挂钩。今后,凡是集中行政服务工作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滞后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一律取消各类评先选优资格。

会后,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两办督查室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在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公,督促落实两项工作,保证项目进厅到位,工作运行规范。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志们,新形势下,加强集中行政服务工作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其核心目的就是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量大、任务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希望大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狠抓落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把集中行政服务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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