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11月30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巴嘎达布苏嘎查、昆都仑嘎查、古斯贵嘎查党支部开展了直接巡察。2024年1月4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向巴彦塔拉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镇党委把嘎查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巡察整改问题,严格对照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制定《落实旗委第一巡察组对巴嘎达布苏嘎查、昆都仑嘎查、古斯贵嘎查党支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联系嘎查领导及下乡干部的职责,与嘎查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党支部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支部各项制度,按照镇党支部重新梳理整理的年度学习计划补充制定本嘎查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等重点内容组织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互相交流,提高学习质量。截至目前,3个党支部学习7次。二是通过主题教育学习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嘎查“两委”和党员中心户点对点、面对面学习,采取入户和集中宣讲的方式,有效提高牧民政策知晓率和理解程度,激发学习热情。截至目前,入户宣讲19次。三是加强对于党员干部的督促检查,由于春季牧业生产工作繁忙,未能保证第一时间开展集中学习,督促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加强个人自学。
2.嘎查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不宽、造血功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与相关企业协调对接,探索实施政牧企联合共建模式,积极搭建牧企交流合作平台,建立企业和嘎查党支部“共商、共建、共融、共享、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盘活企业资源,为乡村振兴工作集聚新动能,全面推动企业融入嘎查集体经济发展。二是积极参加镇级、旗直部门和经济口部门集中开展的集体经济、算账理财、发展规划专题培训,观摩其他先进嘎查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学习好的经验,不断拓宽嘎查两委经济思路。
3.风险意识不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嘎查签订集体资产承包合同,同时采取的相应担保措施,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集体经济规范有序运行。二是针对2022年6月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资料手续不规范问题,将对缺失部分进行补充,对不规范的部分进行纠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三是针对嘎查垃圾清运,成立人居环境整治社会化服务考核领导小组,2月份开展专项考核,对镇区、周边和偏远嘎查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监督其及时清理路边、浩特的生产生活垃圾,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四是结合全镇“四议两公开”专项督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对本嘎查项目进行审核和“四议两公开”工作,对于合同不规范、程序不正确的及时提出来,责令整改。
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各嘎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嘎查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和谈心谈话制度。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实践教育活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入户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助力广大牧民群众了解和掌握惠民政策,解决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发自内心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5.“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落实民主决策机制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昆都仑嘎查2022年6月、9月装修嘎查活动阵地,2023年7月投入20余万元建设高产饲料基地,2023年8月投入2万元修路等决议均未进行公开的问题,通过微信群、公示栏等载体进行及时、有效的公开,补齐了未公开项目。二是针对四个方面问题,结合全镇“四议两公开”专项督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对嘎查项目进行审核和“四议两公开”工作,确保项目审核和“四议两公开”工作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嘎查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进一步规范嘎查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嘎查级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参与嘎查各项决策,防止出现因决策不规范、不公开引起的基层矛盾纠纷,助力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推动基层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6.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一是针对2021年12月20日开出的第3号凭证(报销金额为96480元,后附票据为2520元),缺失部分票据的问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流程已补充完善。二是督促嘎查完善报销手续,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原始凭证规范齐全。
7.党员中心户发挥作用不明显。
一是动员嘎查“两委”要求党员中心户已提交2020和2021年度述职报告。二是通过党员中心户帮办代办、志愿服务等活动,不定期向有需要的牧户传授养殖实用技术和生产经营经验,成为引领产业发展,积极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拉近党和群众的关系,架起党群“连心桥”当好理论“宣讲员”、民情“传声筒”、群众“贴心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479-6709608
邮政地址:镶黄旗巴彦塔拉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bzjysjhdbgs@163.com
2023年9月25日—11月30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巴彦塔拉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所属18个嘎查开展延伸巡察、对3个嘎查开展直接巡察。2024年1月4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向巴彦塔拉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镇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巡察整改问题,严格对照旗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制定《落实旗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由主要领导带头逐字研读,进行“解剖麻雀”式学习,围绕学习中的理解和感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等进行交流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共学习2次。
二是为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丰富学习形式,结合党委会、党支部学习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镶黄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其核心要义,在学深悟透、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努力做到以会促学、学用相长,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截至目前,党委会学习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4次。
三是镇党委依托“细雨”理论政策宣讲团成员,面向嘎查、群众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讲,讲清楚讲明白“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同时以《镶黄旗一本发展账》《镶黄旗“一张惠民补贴发放清单”》为基础,认真梳理新时代十年来党中央给予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惠民政策,结合亲身经历、切身感受等,采取“主题宣讲+建言献策+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讲43次。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并把意识形态纳入嘎查考核方案,制定印发《2023年嘎查考核台账》,督促各嘎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具体执行中不走样、不跑偏。
二是镇党委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把信息起草、审核、发布关。
3.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辖区企业,商店饭店、镇所在地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翻阅台账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等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和生产运行方面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正确引导,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
二是组织嘎查书记、辖区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2024年度安全生产暨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近期我镇安全生产暨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签订《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火灾救援及例案警示、常见急救知识和骨折包扎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会,进一步提高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成立巴彦塔拉镇社会化服务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对入围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认定上报、签订合同、监督管理、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并把社会化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2023年度嘎查工作考核细则,检验了嘎查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协助旗乡村振兴局完成了社会化服务公司,以抓考核工作促进工作落实。督促羊格尔社会化服务公司每月对镇所在地及周围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定期拉运生活垃圾,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生活生产环境。
四是坚持为民服务,镇党群服务中心合理配备人员力量,及时调整分工,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执行AB岗制度,发扬“传帮带”精神,合理利用借调人员,参与协助窗口工作,为辖区党员群众提供便民服务。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服务,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审核办理手续各环节,严格把控签字、盖章、手印等要素,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项目管理不严、资产管控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责令巡察发现的6个嘎查按规定收回集体牲畜租金,现已全部收回。结合嘎查年度考核工作深入21个嘎查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和“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于合同不规范、程序有误的提出了整改意见,下一步镇党委对整改情况跟进监督。
二是12月28日,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就塔林乌苏嘎查项目风险管控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由镇分管领导、纪委领导、嘎查包联领导与嘎查和企业调度对接,签订补充协议,于4月11日已收回37头奶牛,相关合同协议已上报旗纪委监委审核备案。
三是针对7个嘎查乳清糖果包装机闲置和乌兰图嘎嘎查风干牛肉生产销售冷库及车间使用利用方面,镇党委、政府正在积极对接相关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还存在
5.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3月13日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回顾总结2023年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
二是镇党委先后2次召开全镇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剖析盟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警示各位干部职工和嘎查书记引以为鉴,始终筑牢思想防线、不碰纪律红线,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镇党委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及机关各办公室,结合职责分工、“三定”方案,紧扣岗位特点,围绕职务、分管工作、职责、权力等方面,对“一把手”、领导班子、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可能产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问题的公权力,认真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32。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0个。
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议流程规范。
整改情况:镇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由专人负责,完整准确地记录领导班子每名成员的发言情况,做到了会前有议程、会中有末位表态记录、会后有纪要。镇纪委开展“三重一大”专项督查1次。
7.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镇纪委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查看公开栏等方式严督细查各嘎查“三务公开”情况,重点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完整详细、公开内容是否及时有效等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嘎查存在公开内容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要求立行立改,确保“三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8.基层党建工作缺乏活力,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对镇机关党支部进行补选改选,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进一步优化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分工,切实加强了机关党支部自身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固定党日等制度,综合运用党委书记讲党课、党支部书记领学、领导班子成员讲课等形式开展学习4次。
二是镇党委组织四个“四议两公开”专项督查检查组,制定印发《巴彦塔拉镇“四议两公开”专项督查细则》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深入21个嘎查进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情况实地督查,及时纠正会议记录不全、合同不规范等问题,保障嘎查牧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了嘎查各项工作。
三是为提升“党员中心户”公益服务能力,助力基层治理,镇党委严格对照“五好”党员中心户工作要求,将“党员中心户”建设申报为书记项目,由党委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打造一至两个党员中心户示范点,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党员中心户活动阵地,明确党员中心户代办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探索开展“党员中心户+致富带头人”模式,领办创办“党员中心户+党员+牧民”发展合作社,结对帮扶牧民群众,带动牧民增收致富。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次集中学习会暨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和认真自学,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镇党政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交心,镇党委书记同班子每个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谈,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相互之间找差距、指不足,进一步征求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真诚沟通交流,增进互相了解,共同整改进步。
三是班子成员按照“6+1”问题查摆的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查找存在问题,联系工作、思想和作风实际深入剖析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党委书记主持研究起草了领导班子检视剖析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了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由党委书记审核把关,杜绝网上抄袭,充分做好了会前准备工作,达到了统一思想、提升境界、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四是针对嘎查组织生活会,镇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联系嘎查情况,亲自到会指导,进一步规范会议议程,提出整改意见,高质量完成了嘎查组织生活会。
五是镇纪委对网上抄袭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通过教育引导,该同志认识到个人思想认识不够,政治自觉性、敏锐性还有些偏差,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10.嘎查领导班子工作合力不够紧密,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结合“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镇领导、干部职工、各嘎查“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等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题培训2次,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镇党委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镶黄旗一本发展账》《镶黄旗“一张惠民补贴发放清单”》等内容,组织嘎查“两委”、党员开展参观学习2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479-6709608
邮政地址:镶黄旗巴彦塔拉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bzjysjhdbgs@163.com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 1 | 主动公开信息 | 信息公开指南 | 1.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2.政府信息获取方式。3.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 | √ | |||
| 信息公开制度 | 1.信息管理制度 2、信息发布制度 3、解读回应制度 4、依申请公开制度 5、决策预公开制度 6、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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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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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信息 | 组织机构、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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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变动 | 人事调整相关文件、公示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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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规规章 | 1.政府信息的索引 2.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文字号 4.主题分类 5.内容概述 6.发文机关 7.发布日期 8.关联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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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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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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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公开目录、流程或说明、申请方式、答复说明、救济渠道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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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信息 | 农牧业牧区政策 | 政策依据、相关政策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 政府网站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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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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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重点领域信息 | 扶贫领域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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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的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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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户管理 | 贫困户动态管理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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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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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扶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旗县、利率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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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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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 | 政策依据 |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 | 信息形成(变更)21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旗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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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牧补贴领域 |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范围、标准、程序、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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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结果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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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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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村振兴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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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区危房改造领域 | 法律法规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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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领域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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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 | 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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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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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 | 突发公共事项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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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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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平安建设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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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救助领域 | 政策法规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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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检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和投诉通讯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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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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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救助 | 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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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管理 | 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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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龄津贴申请办理 | 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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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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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领域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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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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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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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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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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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保险缴费查询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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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领域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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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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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地点、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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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灾领域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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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灾害救助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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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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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公开 | 收支总体情况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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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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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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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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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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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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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公开 | 收支总体情况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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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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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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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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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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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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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专项资金 | 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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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行政权力信息 | 行政许可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许可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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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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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审批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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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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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审批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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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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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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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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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占用绿化用地审批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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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依申请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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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给付 | 城乡低保金的给付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实时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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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实时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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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龄津贴资金的给付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实时公开 | 党群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便民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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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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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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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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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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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占用基本农田建窑、 建房、采石、挖砂、采矿、取上、堆放 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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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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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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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非法开垦草原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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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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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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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未按照确认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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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三 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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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法实施草原建设项目、建设小面积人工草地及建设旱作人工草地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三 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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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采集、收购、加工、 销售发菜和采集、收购带根野生麻黄草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三 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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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取得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许可证或者未按照采集、收购许可证的规定采集、收购草原野生植物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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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破坏基本草原行为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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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基本草原上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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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实行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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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不符合基本草原规划或者饲草饲料种植种类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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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草原围栏建设中因阻断道路对草原造成碾压破坏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 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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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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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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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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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江河、湖泊、水库、 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以及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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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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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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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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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采集发菜.或者在水 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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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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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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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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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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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窑、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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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砍伐护堤岸林木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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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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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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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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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划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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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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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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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标牌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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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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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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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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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备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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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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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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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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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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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按照实行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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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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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移交有关物业管理资料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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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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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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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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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城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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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处罚对象、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三务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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