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统计、市场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业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旗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政府新闻办公室)、中共镶黄旗委党校(行政学校)、旗人民武装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华书店、广播电视网络公司镶黄旗分公司。
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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