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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镶黄旗2024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4-000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镶黄旗 信息分类:工作报告 \ 公报
概述: 镶黄旗2024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成文日期:2024-01-26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1-26 17:18:44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镶黄旗2024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来源:镶黄旗宣传平台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2024年1月25日在镶黄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镶黄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照日格图

  各位代表:

  我受镶黄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也是“十四五”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一年来,镶黄旗人大常委会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履行职权,主动担当作为,为镶黄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调研2次、专项视察3次。依法任命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名、免职12名。接受2名人大常委会委员、5名人大代表提出的辞呈,1名旗人大代表因工作调动自行终止代表资格,补选旗人大代表8名,在镶黄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自治区人大代表2名。镶黄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 143 名。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中激发新动能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和全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与旗委中心工作同向同力、同频共振。坚持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事前主动向旗委请示,事后及时向旗委报告,切实做到旗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旗委十分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定期听取旗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旗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开展专题研讨16次,党员领导干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坚守党的政治纪律,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凝心聚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等为题开展讲党课9次,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理论宣讲24场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先后深入各苏木镇、嘎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围绕“四个机关”建设、奶业振兴、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养老服务、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民生实事项目等内容开展调研16次,形成调研报告6篇。召开“扬优势、找差距、促发展”征集意见建议座谈会,征集到关于文化旅游、奶产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6条。通过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以深化调查研究解决发展难题,把学习和调研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我旗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聚焦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效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聚焦新发展理念,持续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镶黄旗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镶黄旗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镶黄旗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镶黄旗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镶黄旗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进一步强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实现人大监督国有资产规范化、制度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旗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全旗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情况的专题汇报,助力稳定全旗经济大盘,牢牢兜住民生底线。

  聚焦民生热点,持续推动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改善。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学习贯彻自治区六部促进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全旗高质量发展需求,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全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对全旗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召开座谈会听取旗人民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旗人大常委会提出反馈意见14条,代表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12条,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聚焦法治保障,持续推进依法治旗进程。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旗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升办案质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名旗级人大代表、1名苏木镇级人大代表被旗人民检察院聘为公益守护人,11名旗级人大代表与旗人民法院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部分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助力人大代表更好地支持和监督司法工作。举办国家宪法日宣誓、法治教育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守法意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新制定《镶黄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镶黄旗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举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依法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人大工委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

  聚焦信访监督,持续拓宽化解矛盾纠纷渠道。受理信访件3件,接待来访群众12人次,通过转办信访件、与来访群众面对面座谈、召开专题答复会等形式对来访群众诉求进行了答复。各苏木镇成立人大代表信访代办员队伍,20名人大代表担任信访代办员,12名基层人大代表担任社区矛盾调解员,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负责诉前调解和定期接访工作,及时有效地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2023年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代办件38起,成功调解32起,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0余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人大代表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聚焦民生实事,持续加大项目跟踪问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2023年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开展专项视察,听取旗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通过“专题督”“日常查”“年终审”等方式,持续加大项目监督力度,在旗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票决的旗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牧区集体经济变压器升级改造和新宝拉格镇供热管网维修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我旗从2019年在宝格达音高勒苏木开展试点、2020年在四个苏木镇全部推开、2021年起在旗级层面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以来,已完成新宝拉格镇素质教育基地、巴音塔拉镇“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提升、翁贡乌拉苏木便民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宝格达音高勒苏木储草库建设等苏木镇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25项,镶黄旗殡仪馆建设、农网改造升级、牧民慢性病服务提升项目等旗级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9项,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上下联动,持续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配合盟人大工委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优质肉牛全产业链发展、公路交通建设管护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等内容开展调研6次。深入各苏木镇人大开展调研9次,组织召开民生实事项目、代表建议办理、智慧人大建设等工作推进会7次,进一步加强对苏木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河北省崇礼区、张北县以及陈巴尔虎旗、阿拉善左旗、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西乌旗等地区8个考察组,累计130余人次来我旗学习考察智慧人大、民生实事项目、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互相学习,交流经验。通过密切上下联动和工作协同,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切实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三、优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谱写新篇章

  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采取集中培训与考察学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举办代表履职培训、“智慧人大”系统应用培训、人大代表“提能力强素质展风采”知识竞赛等学习培训活动13场次,发放“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理论宣传提纲140余份,并通过智慧人大平台及时上传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了代表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赴井冈山开展履职培训,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赴河北省、山东省及呼伦贝尔市、西乌旗等地,就乡村振兴、现代牧业、文化旅游、民族团结以及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学习考察,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的视野,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形成学习考察报告2篇,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代表履职保障不断强化。以苏木镇为单位,划分13个代表小组,有主题、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座谈等闭会期间履职活动,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160余人次,不断激发代表工作动力和活力。修订《镶黄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依托“智慧人大”平台,拓宽联系渠道,更好地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确保代表依法履职、尽心履职。为更好地服务人大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开展走访慰问基层人大代表活动,了解代表生产生活和履行职责情况,帮助困难代表解决实际问题,对代表们长期以来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给予肯定,激励代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履职工作当中。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累计慰问基层代表40余人,为一名代表家庭因突发灾害遭受较大经济损失提供扶持,帮助其战胜困难、恢复生产。

  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修订《镶黄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135件代表建议和闭会期间9件代表建议,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并采取主要领导牵头督办、召开面对面答复会、听取旗人民政府专项报告、建议办理“回头看”以及满意度测评等措施,不断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全力推动建议意见办理由“被满意”向“真满意”转变,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履职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加强“人大代表之家”软硬件配套建设,对“人大代表之家”进行验收,推动代表履职阵地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对全旗8个“人大代表之家”进行提档升级和星级评定,对新宝拉格镇、巴音塔拉镇、青格乐社区等三个“四星级人大代表之家”进行表彰。各代表之家全年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30余次,参加代表1800余人次,使之真正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阵地、接受选民监督的平台、代表履行职责的载体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积极打造“镶黄旗智慧人大”平台,将代表工作融入智慧人大工作,实现代表与群众之间信息快速传递和互动,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四、坚持守正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在担负“四个机关”使命中锻造新形象

  突出政治建设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纪法规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专题学习6次,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廉政履职能力,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开展“迎国庆华诞颂民族团结”“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党日活动4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组织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各苏木镇人大主席及机关干部职工分别赴贵州省、广东省等七个地区参加盟人大工委组织的全盟人大代表业务能力、人大干部法制业务等专题培训班13期,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赴二连浩特市考察《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

  完善履职制度机制。重新修订《镶黄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镶黄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镶黄旗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审议意见督促落实制度》等规章制度12项,进一步规范人大常委会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推动人大工作进一步落地落实。

  提升履职工作质效。坚持“解决问题”与“为民办事”相结合,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联系嘎查争取供热煤改电、嘎查集体经济、文化站维修改造、机井建设等项目10项。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宝拉格社区开展“微心愿”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助;深入乌兰淖尔嘎查为困难群众送去冬季供热煤,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旗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旗委坚强领导、盟人大工委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担当尽责、团结奋斗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苏木镇人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旗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踊跃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镶黄旗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还需进一步拓展;基层人大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委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还需进一步密切;人大工作智能化、信息化应用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人大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意见,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镶黄旗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盟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旗委中心工作,助推高水平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强化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责,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镶黄旗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

  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旗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把贯彻主线和履行职责有机统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让主线意识成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

  坚持监督为民,聚焦发展大局,不断探索和丰富监督形式,寓支持于监督中,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1+9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立足助力发展提质增效,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等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专项报告。举办旗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专题培训,全面提高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专业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监督。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提升整体工作质效。

  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立足助力民族团结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对部分部门单位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根基。

  围绕公平正义方面。立足助力法治镶黄旗建设,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大力加强法治政府特别是诚信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旗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开展调研,促进审判机关提升立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听取旗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听取和审议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

  围绕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方面。立足助力生态环境优化,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旗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对我旗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等防沙治沙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听取旗人民政府关于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检察机关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围绕社会民生福祉方面。立足助力民生持续改善,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食品安全管理、服务等情况。对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更好发挥服务引领作用。听取旗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高畜牧业发展质量。

  三、持续优化服务保障,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用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树牢“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思想,落实好“双联系”要求,组织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增强人大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积极申报五星级人大代表之家,做到规范建“家”、有序管“家”、高效用“家”,提升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和管理规范化水平。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积极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分批有序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赴区内外、盟内外开展学习视察活动,学先进、找差距、取真经、谋发展,不断拓宽代表履职的视野和思路,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力争在2024年做到代表外出学习考察全覆盖。

  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协调机制,压实办理责任,加强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加大建议督办力度,采取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推动建议办理答复和落实“双满意”。

  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加强对旗、苏木镇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在项目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环节依法行使职权,力争当年项目当年完成,让民生实事项目真正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四、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突出政治引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提升履职效能。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理论宣传,持续深化“四下基层”,用好“六种载体”,提高调研工作质效。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讲好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考察学习;加强《人大志》编纂工作,全面展现人大工作创新举措和代表履职风采。

  深化作风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持续深入落实“规范、精简、提速”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深情关怀和殷切期望转化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各位代表,旗帜引领方向,使命凝聚力量。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自治区党委“闯新路、进中游”的目标,坚定不移办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只争朝夕、勇毅前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镶黄旗实践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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