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镶黄旗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安排 | |||
|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年度报告 \ 报告 | ||
| 概述:镶黄旗应急管理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安排 | |||
| 成文日期:2024-12-26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12-26 16:10:3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今年以来,全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盟行署和旗委、旗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深化风险防控,坚守安全底线,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方面
(一)强化牵头抓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中共镶黄旗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镶黄旗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政府领导干部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旗委、旗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和旗委、旗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生产经营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在旗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和安委会例会上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调度。截至目前,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29次(旗委常委会7次、政府常务会议6次、安委会例会11次、专题会议5次)分析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重点工作。二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印发实施《镶黄旗各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清单》并修订《镶黄旗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职责界线。三是打好“组合拳”。充分运用问题交办、挂牌督办和通报、约谈办法,抓好重点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和有效整改,截至目前,督办1次,安委办移交交办单4期,完成了2023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
(二)强化风险防控,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1.开展电气焊与热切割等动火作业专项检查。印发实施《镶黄旗电气焊与热切割等动火作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于1月11日,召开全旗电气焊与热切割等动火作业专项检查工作调度会议,安排相关工作。在此期间,完成了2021年29家生产经营单位的“回头看”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自查46家,发现隐患问题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各部门单位共派出检查组6个,检查涉动火作业生产经营单位32家,发现隐患问题20项,目前已整改16项(其中13家已停止营业),未整改4项由于从事电焊作业人员年龄基本偏大,暂无考试能力,已经与其亲属沟通,由其亲属考证并从事电焊动火作业,正在推进整改中。2.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旗安委办第一时间转发至各部门单位,要求立即开展此专项行动。同时,在旗宣传平台进行宣传,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非法违法“小化工”线索,实行举报奖励常态化管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性。经排查后,我旗不存在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3.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旗安委办将《关于开展全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至相关部门单位,要求相关部门单位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5月24日,组织召开旗安委会2024年第五次工作例会,会议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作再安排再部署。在此期间,各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底数为30个,检查企业数量完成企业底数占比100%,共发现一般问题隐患23项,已全部整改完成。4.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实施《镶黄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镶黄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多次会议就全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安排,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各行业监管部门检查企业1242家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840项,已全部整改完成,发现重大隐患22项,已全部整改完成,持续推进中。5.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局坚持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井上井下施工和安全设备设施安装、使用、检测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严格按期保质完成整改,并建立隐患清单,逐项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共发现矿山领域问题隐患198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6.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旗安委办将《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至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盟安委办要求,实行月调度机制,截至目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共检查企业191家次,未发现存在无证、假证人员。我旗无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交,查处的涉假证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涉假证案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假证案件及人民法院审判假证案件均为0。二是抓好上级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上级督导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移交并跟踪督办。目前,各级督导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3项,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开展异地交叉检查。年初以来,我旗与正镶白旗、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多伦、乌拉盖就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3轮旗县交叉互检,共发现问题隐患175项,已整改完成174项,未整改项正在推进整改中。
(三)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牢安全意识。一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旗安委办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并组织18个重点单位及71家重点企业观看2023年度我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并在镶黄旗宣传平台长期推送《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提升企业全员安全意识。二是扎实开展系列活动。依托“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宣传月”,先后组织开展“五进”活动、6.16宣传咨询日等系列活动,在企业层面突出标准规程和法律制度,在社会公众层面突出日常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全面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二、安全生产监管方面
(一)强化重点监管,守牢安全防线。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以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为目标,对矿山、石油天然气、危化冶金工贸、烟花爆竹等直接监管的重点领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发挥“驻矿专家”作用,继续采用“专家会诊”“安全评估”模式,从盟专家库聘请专家组对非煤矿山开展专家参与的执法检查;为切实做到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我局采取“常驻+随驻”模式,聘用矿山领域相关专家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目前,我旗聘用非煤矿山驻矿专家1名,煤矿驻矿专家2名,对企业进行无间断、无盲区驻矿式监督检查,煤矿驻矿专家共下井开展检查138次,发现问题隐患402条,非煤驻矿专家入井开展检查207次,发现问题隐患238条,已全部整改完成;2024年,我局共派出检查组86个,出动检查人员42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5家次,下达执法文书363份。约谈2次,行政处罚6家企业,罚款32.8万元。二是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在落实好安全防范的前提下,根据行业特点分类施策,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今年对所有开复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排查整改消除隐患后复工复产。全旗申请复工复产的 11家工贸企业、1家煤矿及1家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同时做好停工停产报备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全面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制度。组织监管领域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二期,参加人数达200余人。同时要求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三项岗位”人员及各类矿山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今年配合盟应急管理局完成对东林煤矿和蒙金矿业“五职”矿长培训。
(二)强化履职担当,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培训班,2024年需新取证的执法人员积极参加镶黄旗司法局举办2024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专项培训班,同时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系统深入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典型执法案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融会贯通,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达到“练就本领、共同提升”的效果。4月22日—26日,参加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计业务培训1人次;6月4日—6日,参加全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培训8人次,2024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专项培训4人次。9月1日—7日参加2024年度全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5人次,10月参加全区矿山安全监管干部培训工作4人次。10月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14人次,10月29日,参加镶黄旗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6人次,11月20日—22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1人次。12月3日—5日,参加锡林郭勒盟应急系统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5人次,12月19日—20日,参加全盟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10人次。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三、综合灾害防治方面
(一)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发挥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旗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做好调度通报、督查指导、协调统筹、培训演练、信息报送等工作。相继制定印发《镶黄旗防灾减灾救灾2024年工作要点》、《镶黄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4年工作要点》、《镶黄旗防汛抗旱指挥部2024年工作要点》,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减灾委员会合并成立镶黄旗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重新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旗、苏木、嘎查三级灾情信息传递体系和信息员队伍,做好各类自然灾害核查、统计和报送工作。5.12宣传日进企业、学校、社区、家庭、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知识读物。防火方面: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镶黄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2024年版)〉的通知》,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会议、督查指导等形式部署推进春防秋防工作,并且实行24小时值班执勤和信息报送制度。春秋防火期间,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演练2次。防汛抗旱方面: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镶黄旗防汛抗洪指挥部工作规则(2024年版)〉的通知》,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一处解决一处,为进入汛期打下良好基础;制定了《2024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盟级)分配方案》,将上级下达的20万元自然救灾资金全部用于旱情严重的3个苏木镇购买应急储水、供水设备;协同水利部门开展水库防汛演练;督促指导各苏木镇进一步细化预案。救助方面:认真落实《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2024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为85户、219人发放了冬春救助资金共计4.56万元。
(二)逐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争取国债项目信息化建设100万元,物资装备571.8万元,共计671.8万元,完成了我旗应急指挥中心的基础建设,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及更新,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指挥和队伍的救援能力。持续优化完善各类全旗性应急预案,要求各部门、各苏木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四、机关效能建设方面
(一)坚持党建引领,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财务、请销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机关制度,上下一心,同标同责打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2024年,组织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暨警示教育大会,明确党风廉政、反腐倡廉的目标和任务,党委书记与全体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集体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蚁贪之害》,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党纪学习教育党课1次、警示教育2次、廉政主题党日1次。二是突出党委核心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局机关重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落实“三重一大”事宜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的机制。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安全监管、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之中,做到行政处罚、项目分配、补助发放和其他重点工作全部公开透明、网上公示,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2024年,局党委召开14次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班子成员研讨5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民族工作会议2次、其他会议10余次。三是统筹推进五大任务。认真完成镶黄旗落实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年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其中,由旗应急管理局牵头的强化公共安全治理专班重点任务11个,已完成。四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理论水平,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推动了党建各项工作的开展。4月15日,镶黄旗应急管理局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盟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全旗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我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按照学习计划,结合“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通过党委书记讲党课、支部书记领学、交流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及纪律作风整顿提升年相关工作,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讲党课6次、党员集体学习会14次、主题党日活动7次。
(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强化组织引领。局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维护好“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集体”荣誉。2024年,召开民族工作部署会1次、推进会1次。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局党委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初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自治区、盟、旗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3次、党支部集体学习民族政策4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2次、党委书记讲党民族课2次。三是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深入企业宣传、开展干部职工理论测试等途径向干部群众普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使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树立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意识,营造出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推动我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深入企业宣传10次、集中学习5次、理论测试1次、转发民族政策12篇。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在完成应急管理国债项目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镶黄旗应急能力提升计划,解决我旗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力争年内基本完成镶黄旗应急指挥中心改建工程;进一步完善我旗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建设,优化各项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职责,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同时进一步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指导发改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补充,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巩固提升现有应急救援队伍,通过争取应急管理国债项目改善我旗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条件,不断提升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做好各类自然灾害核查统计和上报,加大救灾减灾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科学、公正做好各类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工作;发挥旗安全生产委员会(旗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做好安排调度、督查指导、协调统筹、培训演练、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落实和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一线员工四方责任,及时研究明确新业态监管部门职责和各部门监管责任界限,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整治行动,不断巩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格局。按照上级本级安委会统一部署,强化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充分运用例会调度、台账调度、问题交办、挂牌督办和通报、约谈、考核办法,积极推进全旗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推动重点隐患问题有效整改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落实。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工作。二是抓好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制定实施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运用好驻矿专家、第三方评估、吹哨人等载体作用,按照自治区要求组建和运用好重点企业安全信息员制度,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复评和升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重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推进重点矿山企业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和智能化机械化自动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抓好新建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行政许可等工作。继续开展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指导蒙金矿业竣工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停产整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基固本、夯实基础,重点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力量建设。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监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三级教育”制度,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的全员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