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应急管理局在2022年行政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旗2023年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镶黄旗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防范事故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5、《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6、《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
7、《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
三、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及旗委、旗政府、盟应急管理局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要求,立足于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持我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为构建和谐镶黄旗提供安全保障。
四、主要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应急管理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决定以及盟委、行署和旗委、旗政府、盟应急管理局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强基固本、依法治安”为中心,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防范较大事故为重点,认真履行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职责,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促进应急管理形势稳定好转。
——围绕防范重特大事故,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要时期的执法检查,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围绕各项应急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延伸执法内容,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加强企业动态管理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企业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积极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以示范性执法为带动,改进完善协同式执法,提升日常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双随机”抽查执法制度,加强暗查暗访,及时、有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严格行政处罚原则、标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针对具体违法行为的不同情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范围内,细化自由裁量实施标准,严格遵循行政处罚程序,做到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同案同罚。
——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三项制度”的实施,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纪律,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执法过程控制,纠正执法过错,严格监督问责,保障依法廉洁从政,树立应急管理安全执法良好形象。
五、主要工作任务和范围
(一)主要工作任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节假日安全大检查活动。
1、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全面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2、排查治理隐患,深化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加强监督管理,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对企业的制度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综合监管工作。
4、提高执法水平,树立部门形象。大力提升应急管理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5、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执法范围、对象。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六、监督检查力量
镶黄旗应急管理局现有从事行政执法人员10人(薛志瑰、杨刚、武思远、乔立龙、李晓勇、李秉楠、朱晓辉、米鹏飞、黄海余、徐建)。
七、总法定工作日及执法工作日
2023年总法定工作日为2500个,[365日-(96个休息日+19个法定节假日)]×10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2500个工作日,拟定1000个执法工作日。执法大队在局年度执法计划的基础上,同时根据监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以及节假日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联合检查制定每月执法计划,进一步细化监管企业和检查内容,确保执法活动有章可依,有序开展,具体执法检查工作日拟安排如下:
(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512天,具体安排如下:
1、非煤矿山企业执法工作日,共144天。
(1)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时间4月——12月,检查企业2家,企业为镶黄旗蒙金矿业有限公司及延长石油镶黄旗项目部,每次参加人员4人。
检查工作日为:4人×36天=114天
2、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工作日,共144天
(1)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检查时间4月——12月,检查企业10家,企业为中石油公司镶黄旗经营部加油站5户,个体加油站3户,无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2户,每次参加人员4人。
检查工作日为:4人×36天=144天。
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执法工作日,共80天
(1)、开展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3家,企业为宏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及2户长期零售点,计划检查时间4月——12月,参加人员4人。
检查工作日为:4人×18天=64天
(2)、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旺季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家,计划检查时间12月,参加人员4人。
检查工作日为:4人×4天=16天
4、冶金工贸企业执法工作日,共144天
开展冶金工贸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5家,企业为14户石材加工厂及众鑫冶金有限公司,计划检查时间5月——12月,参加人员4人。
检查工作日为:4人×36天=144天
(二)一般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安排160天,具体安排如下:
(1)与上级给雷督导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导检查企业20家,每次参加督导检查4人,督导检查2次,计划安排80天。
(2)临时性开复工的冶金工贸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计划安排8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328天,具体安排如下: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安排40天;
2、开展全盟执法互查,计划安排20天;
3、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计划安排30天;
4、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计划安排20天;
5、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计划安排60天;
6、参与安委会及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联合检查,计划安排38天;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计划安排60天;
8、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文书、案卷整理工作和执法系统报送等工作计划安排30天。
9、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整治工作3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计划安排500天,具体安排如下:
1、机关值班,计划安排124天。
2、参加上级部门及局机关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考核等,计划安排236天;
3、参加党群活动,计划安排140天;
八、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1、非煤矿山:石油开采项目1户,地采矿山建设项目1户。
2、危化品企业:全旗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0户(中石油公司镶黄旗经营部加油站5户,个体加油站3户,无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2户)。
3、工矿商贸企业:全旗工矿商贸企业16户(石材加工厂14户,环保建材企业1户、环保科技企业1户、冶金企业1户)。
4、烟花爆竹:全旗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户、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2户。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适应新常态下执法工作需要。坚持抓队伍建设与抓执法业务相结合,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执法前学习培训制度,每次集中执法前,都要进行学习培训,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对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执法重点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建立执法总结交流制度,每次执法结束后,都要召开总结会,对执法方式、主要做法、查出问题的准确性、适用法律的正确性、自由裁量标准、行业规范、规程的理解等进行探讨交流,互相学习借鉴,不断提升执法监察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廉洁执法、阳光执法。认真执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标准、行政处罚标准、复查标准基本一致,上下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扎实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的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人员必须严守廉政纪律,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监察人员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三)结合我旗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执法计划。同时依据本计划制定每月执法计划,确保全年执法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十、编制说明
因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及旗委、旗政府、盟应急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因素,本计划可因时、因事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