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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设置限高架实施车辆限高通行的公告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6-0009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公告
概述:关于设置限高架实施车辆限高通行的公告
成文日期:2026-04-23 00:00:00 公开日期:2026-04-23 18:36:11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关于设置限高架实施车辆限高通行的公告

来源: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4-23 18:36 

广大民、各车辆驾驶人:

为进一步保护辖区主干道道路及附属交通设施,有效杜绝大型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造成的道路破损、路面塌陷、基础设施损毁等问题,彻底解决新宝拉格镇校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主管部门研究批准,我单位将在新宝拉格镇208景观大道设置固定式限高架,实施常态化车辆限高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高架设置位置

本次限高架设置于G511国道镶黄旗新宝拉格镇段镶黄旗人民法院十字路口路至占喜加油站丁字路口全段),在道路进出关键点位统一安装标准化限高设施及交通警示标识,双向实施限高管控。

二、管制启用时间

本路段限高设施将于2026  4  23日正式启用,实行24 小时常态化限高通行管理。

三、通行限制标准

本次主干道限高高度为2.8米,超高、超重大型货车、工程车辆、大型挂车等禁止驶入本管制路段

四、通行管理规定

1. 管制生效后,所有途经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高交通规定,按照道路交通标识减速通行,严禁超高车辆强行闯行、冲撞、损坏限高架设施。

2. 消防救援、医疗急救、公安执勤、抢险救灾、市政抢修、环卫作业等特种应急车辆,不受本次限高限制,可优先通行,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3. 超高货运车辆、大型工程车辆需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行城市外环道路及511国道(西外环)通行,自觉规避限行路段。

五、违规责任说明

所有车辆驾驶人应自觉遵守本公告交通管制要求,服从交通管理及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对于强行闯卡、蓄意撞击、损坏限高架及交通标识、拒不配合管理的行为,将由公安交管、交通执法、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因违规通行引发交通事故、道路损毁、设施损坏的,涉事驾驶人需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说明

本次道路限高管控旨在保护市政道路设施、保障校区学生出行安全,望广大民及车主予以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镶黄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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