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设置限高架实施车辆限高通行的公告 | |||
|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6-00096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公告 | ||
| 概述:关于设置限高架实施车辆限高通行的公告 | |||
| 成文日期:2026-04-2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6-04-23 18:36: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广大居民、各车辆驾驶人:
为进一步保护辖区主干道道路及附属交通设施,有效杜绝大型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造成的道路破损、路面塌陷、基础设施损毁等问题,彻底解决新宝拉格镇校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主管部门研究批准,我单位将在新宝拉格镇208景观大道设置固定式限高架,实施常态化车辆限高交通管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高架设置位置
本次限高架设置于G511国道镶黄旗新宝拉格镇段(镶黄旗人民法院十字路口路至占喜加油站丁字路口全段),在道路进出关键点位统一安装标准化限高设施及交通警示标识,双向实施限高管控。
二、管制启用时间
本路段限高设施将于2026 年 4 月 23日正式启用,实行24 小时常态化限高通行管理。
三、通行限制标准
本次主干道限高高度为2.8米,超高、超重大型货车、工程车辆、大型挂车等禁止驶入本管制路段。
四、通行管理规定
1. 管制生效后,所有途经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高交通规定,按照道路交通标识减速通行,严禁超高车辆强行闯行、冲撞、损坏限高架设施。
2. 消防救援、医疗急救、公安执勤、抢险救灾、市政抢修、环卫作业等特种应急车辆,不受本次限高限制,可优先通行,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3. 超高货运车辆、大型工程车辆需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行城市外环道路及511国道(西外环)通行,自觉规避限行路段。
五、违规责任说明
所有车辆驾驶人应自觉遵守本公告交通管制要求,服从交通管理及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对于强行闯卡、蓄意撞击、损坏限高架及交通标识、拒不配合管理的行为,将由公安交管、交通执法、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因违规通行引发交通事故、道路损毁、设施损坏的,涉事驾驶人需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说明
本次道路限高管控旨在保护市政道路设施、保障校区学生出行安全,望广大居民及车主予以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镶黄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 年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