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印发《镶黄旗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通知 | ||
| 概述:关于印发《镶黄旗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6-02-12 00:00:00 | 公开日期:2026-02-12 10:35:4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经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镶黄旗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镶黄旗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就业服务保障,促进我旗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建立镶黄旗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员
召 集 人 : 巴达仍贵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召集人 : 达布希拉图 旗委常委、副旗长
成 员 : 旗委组织部(编办)、旗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局)、旗委社工部、旗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牧水利科技局、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监局、统计局、司法局、政数局、应急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国家统计局镶黄调查队、工会、工商联、团委、妇联、残联、生态环境局、各苏木镇、税务局、邮政局相关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社局,负责领导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指导全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研究和协调就业促进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影响就业促进行动实施的重大任务,安排重点工作,推动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旗委、政府具体安排落实。
2.指导督促各苏木镇、各部门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及时向旗委、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3.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1.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起草联席会议向旗委、政府请示报告,以及就业促进行动政策文件起草。
2.联络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各部门,督促各部门落实职能职责推进就业促进行动。
3.负责联席会议筹备工作,收集汇总拟讨论的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和拟提请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进行预备性协商讨论。
4.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和工作调研,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5.定期向联席会议汇报全旗就业促进行动进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旗发改委:落实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与就业的联动;参与完善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就业扶持政策,协调和配合检查各项收费减免扶持政策的落实;参与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2.旗教育局:进一步深化以社会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的教育制度改革;配合人社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信息系统工作;参与制定和完善促进相关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3.旗工信局(商务局):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拓宽对外劳务合作渠道;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通过全面落实扶持工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和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落实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等方式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扩大消费、促进商贸流通、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促进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扩大就业。
4.旗公安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化解矛盾和问题,依法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合法权益。
5.旗财政局: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税费扶持政策;落实国家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在稳定就业岗位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特别是新录用大学生的教育培训。
6.旗人社局:牵头制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进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7.旗住建局: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拖欠工资问题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的检查工作;负责督促行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专业技能水平;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劳动就业创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
8.旗交通运输局:发挥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指导项目企业开发适合当地重点群体就业的岗位。
9.旗农牧水利科技局:维护农牧民工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动落实农牧民工返乡创业有关政策,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开展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查研究,多渠道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摸查农村牧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基础信息,抓好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转移就业。
10.旗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广电局):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等事业和产业发展,扩大岗位供给。组织广播电视机构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大力宣传就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制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服务活动;推动落实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2.旗市监局:参与研究制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措施;为商事主体提供登记咨询、引导、协助办理等服务;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工作。
13.旗统计局:做好就业统计工作,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就业有关统计信息,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14.国家统计局镶黄调查队:组织开展旗级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强化就业形势调研分析,及时提供相关统计调查信息,为做好就业工作提供统计调查服务。
15.各苏木镇: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城镇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求职信息采集。负责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调查研究,多渠道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实时将各类求职人员信息推送至旗人社部门;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
三、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主动研究就业工作并及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