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印发《镶黄旗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6-00008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公告 | ||
| 概述:关于印发《镶黄旗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5-01-2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6-06-11 15:43: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镶黄旗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政府2025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城镇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通知》(锡建字〔2024〕40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旗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水平,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规范核准、联单管理、组织保障”,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实现城市建筑垃圾常态化管理目标。
二、工作重点
城市建筑垃圾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固体废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置、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堆存。要严格执行管理审批程序,确保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各环节紧密相扣。
(一)编制规划方案
2025年3月前,编制完成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或《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并就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做好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卫生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二)审批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与统一我旗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坚持“谁产生、谁负责”,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处理首要责任,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明确建筑垃圾产生类别和数量、减量目标和措施、分类收集措施、运输和处理方式、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做好现场公示,并依法报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具体所需材料与工作流程内容如下。
1.备案与登记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依法编制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旗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完成现场勘验后备案入档。
运输企业将城市建筑垃圾运往消纳场所,须征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见。
2.申请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及相关材料,到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运输资料登记,获取准运证明材料以备后期执法核查。
(3)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建筑垃圾清运通行证》。
3.受理与审查
(1)受理: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材料补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列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3)受理决定: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承办人员审核人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形成初审意见。
4.决定
(1)相关部门须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2)承办人员打印相关证件,不予批准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延期、变更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通行时间路线、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周期、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及处置设施发生变更时,如需办理延期、变更手续的参照以上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强化制度管理
为实现城市建筑垃圾的规范清运,摸清城市建筑垃圾流向,从根源上遏制城市建筑垃圾违规处置行为,我旗借鉴苏尼特右旗的先进做法,实施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联单管理制度,严格把控产、运、消三大环节,实现过程追溯。
(1)摸清底数,做好前期城市建筑垃圾统筹工作
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应明确转运城市建筑垃圾种类,估算城市建筑垃圾总量或运输车辆数,并及时与处置单位沟通,提前做好消纳准备。
各苏木镇建筑垃圾跨地区运输时,产生地的苏木镇综合执法局要积极向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确定运输线路,在通行证上打印完整的行驶路线,便于执法监管。
(2)统一规范,三方填写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与转运联单。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填写每次转运城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单位需填写《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运输单位留存一联(存根),产生单位留存二联(产生),处置单位留存三联(处置)。
(3)《城市建筑垃圾转运联单》填写完成最后一次转运城市建筑垃圾后,由运输单位出具《城市建筑垃圾转运联单》(附件5),产生单位填写转运联单”一、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填写“部分,签字并加盖公章,将转运联单交付运输单位。
运输单位核对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与转运联单内容(主要核实城市建筑垃圾种类、总量及车辆数),填写转运联单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填写具体内容,签字并加盖公章。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根据接受城市建筑垃圾种类与处置方式实际情况,填写由运输单位出具的转运联单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填写具体信息部分,签字并加盖公章。《城市建筑垃圾转运联单》三方完成签字盖章后,运输单位留存。
(4)明确期限,完成转运联单整理存档在转运联单形成后,运输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转运联单整理交至旗城管局、住建局存档。对于小区内暂存点装修垃圾,物业服务企业或居委会(嘎查村委会)为产生单位管理责任人,相关管理与处置流程参考上述流程。
旗城管局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督导,对未严格落实转运联单存档行为,督导相关企业单位落实整改。
三、强化分类管理
1.实施分类管理。对建设工程,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和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进行分类,鼓励工程渣土就地回填和工程废料循环利用,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对拆除垃圾,要求建设和施工单位按照可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和回填消纳建筑垃圾进行现场分类。禁止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
2.建立装修垃圾管理体系。落实街道、社区、小区装修垃圾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鼓励小区在内部适宜地点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暂存点,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装修业主应承担装修垃圾清运和处置费用。建立装修垃圾专业收运服务队伍,定期动态公布装修垃圾收运企业目录和处置价格信息,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逐步推广装修垃圾预约收运,方便市民、提高效率。
3.加强农村牧区建筑垃圾管理。积极探索农村牧区建筑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嘎查村拆迁建设主体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承担建筑垃圾治理的主体责任。
4.加强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车辆须密闭运输、安装定位系统,随车携带核准文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运输。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进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随意倾倒、无证运输、未密闭运输、超经营范围运输、超速超载、抛撒滴漏、沿途丢弃、不按规定路线与时间运输等违法行为。
5.规范消纳管理。要向社会公布消纳场的具体位置、库容等信息,以便施工单位就近运送建筑垃圾。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出入道路硬化、作业现场覆盖、周边道路保洁等措施。完善消纳场运营监管制度和台账资料,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常态化安全稳定性监测机制,防止出现塌陷和滑坡事故。
四、责任分工
旗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进行审核。负责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建筑垃圾的源头管控工作。配合城管局完成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的现场联合勘验工作。督促监管范围内建设、拆除等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在开工前向城管局备案;督促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理纳入日常监管检查。
旗城管局:负责完成施工单位开工建设前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与现场联合勘验工作。负责运输企业获取城市建筑处置核准许可和通行证办理及资料登记存档。负责联单制度开展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生产、运输、处置单位使用《城市建筑垃圾转运联单》开展转运活动。负责核验监管范围内工程项目工地内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有准运证明材料,依法查处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倾倒、堆放、处置城市建筑垃圾、抛撒污染路面、驶出建设工地是否篷盖严密、冲洗于净等违法行为。
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环节超载运输、改装改型、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违反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住建局牵头,城管局、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各司其职的协调推进机制,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城市建筑垃圾核准与联单“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参考本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落实措施,解决城市建筑垃圾规范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加强信息联络
各相关部门各报送一名联络人,建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线上联络群。一方面,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平时收集汇总本部门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领域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沟通交流;另一方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城市住建领域施工许可的审批部门及时将施工许可信息在住房城乡建设局公众号公示,城市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信息,及时跟进行业监管。
(三)强化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微信、户外广告、电子大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开展“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宣传,提高居民、企业等群体对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意识,严厉打击城市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积极举报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等破坏环境行为。
附件:1.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
2.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首次申请表
3.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4.建筑垃圾处置合同
5.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首次申请表
6.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首次申请表
7.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登记表
镶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印发
附件1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
| 工程名称 |
|||||||||
| 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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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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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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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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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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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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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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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产生量(m³或t) |
工程渣土 |
建筑垃圾就地利用量(m³或t) |
工程渣土 |
建筑垃圾外运量(m³或t) |
工程渣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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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泥浆 |
工程泥浆 |
工程泥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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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垃圾 |
工程垃圾 |
工程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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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垃圾 |
拆除垃圾 |
拆除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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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垃圾 |
装修垃圾 |
装修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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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表附件 |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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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承诺: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严格核验运输企业准运材料,落实运输车辆的监督,及时填写“三联单”产生单位部分,规范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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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填写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信息,住房城乡部门经核量后填写建筑垃圾产生量、就地利用量和外运量部分,其余部分由城市管理部门填写。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试行)
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 制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核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 准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施工单位名称编制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项目概况
三、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
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五、分类收集、贮存、就地利用和排放措施
六、建筑垃圾运输审核
七、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6.《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
7.设计文件及图纸
二、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 工程名称 |
工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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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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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占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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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项目承 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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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单位 |
主要分 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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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单位 |
合同要求 |
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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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单位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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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承包单位 |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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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主要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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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目的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我项目部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
| 序号 |
施工阶段 |
产生建筑垃圾种类 |
产生量(t/㎥) |
就地利用量(t/㎥) |
外运量 (t/㎥) |
| 1 |
土方施工阶段 |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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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地下结构阶段 |
金属类:钢筋、铁丝、角钢、型钢、废卡扣(脚手架)、废钢管(脚手架)、废螺杆等。废电箱、废锯片、废钻头、焊条头、废钉子、破损围挡等。无机非金属类:混凝土、碎砖、砂石、素混凝土桩头水泥等。其他类:木模板、木方、木制包装、纸质包装、塑料包装、塑料、塑料薄膜、防尘网、安全网、废毛刷、废毛毡、废消防箱、废消防水带、编织袋、废胶带、防水卷材、预制桩头、灌注桩头、轻质金属夹芯板等 |
|||
| 3 |
主体结构阶段 |
金属类:钢筋、铜管、钢管(焊接、Sc、无缝)、铁丝、角钢、型钢、金属支架等。废锯片、废钻头、焊条头、废钉子、破损围挡等。无机非金属类:混凝土、砖石、砂浆、腻子、玻璃、砌块、碎砖、水泥等。其他类:木模板、木方、塑料包装、塑料、涂料、玻化微珠、保温板、岩棉、废毛刷、安全网、防尘网、塑料薄膜、废毛毡、废消防箱、废消防水带、编织袋、废胶带、防水卷材、木制包装、纸质包装、轻质金属夹芯板等 |
|||
| 4 |
装修及机电安装阶段 |
金属类:电线、电缆、信号线头、铁丝、角钢、型钢、涂料金属桶、金属支架等。废锯片、废钻头、焊条头、废钉子、破损围挡等。无机非金属类:瓷砖边角料、大理石边角料、碎砖、损坏的洁具、损坏的灯具、损坏的井盖(混凝L类)、涂料滚筒、水泥等。其他类:木材、木制包装、纸质包装、涂料、乳胶漆、苯板条、塑料包装、塑料、废毛刷、废消防水带、编织袋、废胶带、机电管材、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 |
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结合实际制定)
(一)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项目部成立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
组 员:
组长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领导小组例会。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组员负责本单位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经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二)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等有关要求,通过施工图纸深化、施工方案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五、分类收集、贮存、就地利用和排放措施(结合实际制定)
(一)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按《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分进行分类)
(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收集、贮存
(制定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垃圾具体分类,分时段、分部位、分种类收集存放要求,各单位各区域建筑垃圾管理责任,台账管理要求等)
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分类收集及存放
2.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分类收集及存放
3.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及存放
(三)就地处置措施
(四)排放控制措施
六、建筑垃圾运输审核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具有准运证明,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备案手续。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的单位运输。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4.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
七、建筑垃圾运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实际制定)
(一)施工现场难以就地利用的建筑垃圾,制定合理的消防、防腐及环保措施,并按相关要求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及时遮盖,采取定时撒水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堆放区的临时存储能力由施工单位结合项目情况及场地条件确定,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出地坪不超过3m。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高于周围场地至少0.15m,四周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堆放区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二)外运工作及外运车辆采取防遗撒、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应配合履行本市启动大气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的各项措施。
(三)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河道疏浚底泥、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抛洒建筑垃圾。
(四)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恢复原有地貌,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理。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垃圾、废弃土等,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全部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清理,恢复原有地貌。
(五)落实施工现场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规定要求。
附件2
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首次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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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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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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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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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产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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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名称 |
工程总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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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地点 |
开、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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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负责人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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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 |
负责人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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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单位 |
负责人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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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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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清运量 |
(立方米) |
(吨) |
(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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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产生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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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处置方式 |
1、基础回填¨ 2、绿化用土□ 3、制砖等资源化利用□ 4、低洼地改造□ 5、废弃山塘回填□ 6、海涂围垦□ 7、其它□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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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纳中转场地 |
1、中转□ 2、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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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纳(中转)场地 |
名称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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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运车辆号牌(注明是否为申请单位所有) |
清运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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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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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察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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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企业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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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申请时填报的所有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愿意接受行政审批部门的事后核查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愿意承担由于虚假承诺、违反承诺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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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 达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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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审核机关在审核过程中如需送达相关文书,可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送达申请企业: 1.直接送达(领取地址:各旗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住建或城管窗口) 2.邮寄送达(通信地址: ) 3.电子送达(电子邮箱: ) 审核过程中如地址或邮箱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应及时告知审核机关,如果提供的地址或邮箱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邮箱,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申请企业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送达地址确认(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 申 请 企 业 承 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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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愿按照“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 2.已满足资质申报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5.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6.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7.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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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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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1.为了顺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垃圾(含 )运输工作,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此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乙方服从甲方指挥,及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土方工程施工任务,协调处理好各四周邻居及相关单位关系,按相关单位的要求清扫好土方拉运过程中洒落在城市路面上的渣土等。
3.合同价格:
本合同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税综合单价按
元/m³(大写: )计算,甲方支付的工程款由乙方出具等额发票( %的专用发票)。 完毕后,工程款结清(工程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价格以结算为准)。
4. 施工作业时间: 年 月 日起至本工程
结束。
5.乙方应爱护好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并注意保护各种树木,文明施工。如有损坏双倍赔偿,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如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完成结算完毕后,合同自动解除。
(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建筑垃圾处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等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项目名称:
施工性质:建筑垃圾(含 )外运。总量 立方米,处置方量: 立方米。
项目地点: 车辆运输路线:至 处置。
计划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处理场精准位置,并确保垃圾的合规处理。
2.乙方负责提供建筑垃圾的运输工具、准确位置、数量及倾倒类型的相关信息。
3.乙方需保证建筑垃圾的清理、运输和倾倒符合当地环保法规和相关标准,在收集、运输各类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中需明确分类,不得相互掺杂,不得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填埋场。
4.乙方拉运建筑垃圾的车辆需根据相关流程应当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并将已备案的拉运车辆信息提供给甲方,无核准备案手续的建筑垃圾处理场不予收纳处理。
5.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服务内容
1.甲方场地:
甲方提供的场地能够满足乙方建筑垃圾和建筑垃圾排放数量要求。
2.经测量,建筑垃圾总量约 立方米,共倾倒约 车。
运输车辆信息:蒙
(共 辆车),以上车辆已备案登记,并以 (单价)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
三、处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处理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大写)约:元整(¥),以每日实际处理数量据实交付给甲方建筑垃圾处理费。
四、账户信息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话: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建筑垃圾处理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双方在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提交至合同履行地的当地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协议确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首次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 车 辆 信 息 情 况 |
||||||
| 序号 |
车辆号牌 |
行驶证号 |
运营证号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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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3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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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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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车辆(船舶)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安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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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察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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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企业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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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 (法定代表人) 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申请时填报的所有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愿意接受行政审批部门的事后核查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愿意承担由于虚假承诺、违反承诺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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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 达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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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审核机关在审核过程中如需送达相关文书,可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送达申请企业: 1.直接送达(领取地址:各旗县市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住建或城管窗口) 2.邮寄送达(通信地址: )3.电子送达(电子邮箱: ) 审核过程中如地址或邮箱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应及时告知审核机关,如果提供的地址或邮箱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邮箱,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申请企业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送达地址确认(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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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请 企 业 承 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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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愿按照“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 2.已满足资质申报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4.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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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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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首次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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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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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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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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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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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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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处置方式 |
1、基础回填□ 2、绿化用土□ 3、制砖等资源化利用□ 4、低洼地改造□ 5、废弃山塘回填□ 6、海涂围垦□ 7、其它□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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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纳中转场地 |
1、中转□ 2、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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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纳(中转)场地 |
名称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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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运车辆号牌(注明是否为申请单位所有) |
清运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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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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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察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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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企业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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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 (法定代表人) 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申请时填报的所有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愿意接受行政审批部门的事后核查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愿意承担由于虚假承诺、违反承诺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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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 达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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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审核机关在审核过程中如需送达相关文书,可采用以下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送达申请企业: 1.直接送达(领取地址:各旗县市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住建或城管窗口) 2.邮寄送达(通信地址: )3.电子送达(电子邮箱: ) 审核过程中如地址或邮箱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应及时告知审核机关,如果提供的地址或邮箱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或邮箱,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申请企业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送达地址确认(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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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请 企 业 承 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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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愿按照“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 2.已满足资质申报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5.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6.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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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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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登记表
证件编号:
运输单位名称:
车辆司机: 车牌号:
车辆密闭形式: 核定载重:
产生单位名称: 施工现场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地点: 处置地点:
运输路线:
发证机关(加盖公章):
发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8
建筑垃圾三联单
NO.(年份)+行政区划代码+000(运输企业代码)+000000
| 产生时间: |
产生单位名称: |
产生单位签字确认 |
第一联 产生单位 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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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运种类 |
□工程渣土 |
□工程泥浆 |
□工程垃圾 |
□拆除垃圾 |
□装修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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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场时间 |
车牌号 |
建筑垃圾外运量(t/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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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单位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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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单位 |
处置时间 |
建筑垃圾接收量(t/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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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类型 |
□工程渣土 |
□工程泥浆 |
□工程垃圾 |
□拆除垃圾 |
□装修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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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利用方式 |
□资源化利用 |
□堆填 |
□填埋 |
□其他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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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单位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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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时间: |
产生单位名称: |
产生单位签字确认 |
第二联 运输单位 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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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运种类 |
□工程渣土 |
□工程泥浆 |
□工程垃圾 |
□拆除垃圾 |
□装修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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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场时间 |
车牌号 |
建筑垃圾外运量(t/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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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单位 |
运输单位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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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单位 |
处置时间 |
建筑垃圾接收量(t/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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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类型 |
□工程渣土 |
□工程泥浆 |
□工程垃圾 |
□拆除垃圾 |
□装修垃圾 |
|||||||||||||||||||||||
| 处置/利用方式 |
□资源化利用 |
□堆填 |
□填埋 |
□其他______ |
||||||||||||||||||||||||
| 处置单位确认签字: |
||||||||||||||||||||||||||||
| 产生时间: |
产生单位名称: |
产生单位签字确认 |
第三联 处置单位 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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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运种类 |
□工程渣土 |
□工程泥浆 |
□工程垃圾 |
□拆除垃圾 |
□装修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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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场时间 |
车牌号 |
建筑垃圾外运量(t/m3): |
|||||||||||||||||||||||||
| 运输单位 |
运输单位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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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单位 |
处置时间 |
建筑垃圾接收量(t/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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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类型 |
□工程渣土 |
□工程泥浆 |
□工程垃圾 |
□拆除垃圾 |
□装修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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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利用方式 |
□资源化利用 |
□堆填 |
□填埋 |
□其他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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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单位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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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产生单位填写第一行,运输单位填写第2-4行,其余由处置单位填写。
| 附件9 建筑垃圾三联单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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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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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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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外运种类及数量(m³/t): |
□ |
数量: |
□ |
数量: |
□ |
数量: |
□ |
数量: |
□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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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外运总量(m³/t): |
运输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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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签字(盖章): |
产生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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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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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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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签字(盖章): |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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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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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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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利用方式及数量(m³/t) |
□资源化利用 |
数量: |
□堆填 |
数量: |
□填埋 |
数量: |
□其他_______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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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接收总量(m³/t): |
运输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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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外运种类及数量(m³/t): |
□ |
数量: |
□ |
数量: |
□ |
数量: |
□ |
数量: |
□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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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接收种类 |
□装修垃圾 |
□拆除垃圾 |
□工程渣土 |
□工程泥浆 |
□工程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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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签字(盖章): |
处置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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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于次月8日前上报上一月情况。
2.由产生单位将此汇总表交至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所在旗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存档。
3.跨区域运输城市建筑垃圾的,须征求受纳地县级以上消纳场所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