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案件公示】镶黄旗都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案 | |||
|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安全生产 \ 公示 | ||
| 概述:【案件公示】镶黄旗都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案 | |||
| 成文日期:2025-08-26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8-26 16:41:5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2025年7月30日,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到镶黄旗都兰牧民宜居家园开展监督抽查时发现,小区内电梯紧急呼叫装置未能与值班人员取得有效联系。监察人员下达整改,已通知办公室负责人限期整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