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落实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 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住建局 | 信息分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 ||
| 概述:关于落实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 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3-10-25 09:34:2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落实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的通知》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市监注字〔2022〕434号),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落实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指导供水、供气企业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加强跟踪协调,及时发现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明确缓缴要求
各企业要指导供水、供气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免收欠费滞纳金.
三、创新优化服务
各企业要指导供水、供气企业健全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通过“蒙速办”、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提供用户查缴服务。各地供水、供气企业要提高认识,主动服务,通过营业厅LED屏、设置告示牌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欠费不停供”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企业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专人专职,建立“欠费不停供”落实情况台账,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工作。请于每月25日前将《全旗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落实情况统计表》报旗住建局。
联系人:邢淑红,联系电话:8224396邮箱:xmxhqfgs163.com
镶黄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