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案件公示】镶黄旗蒙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公示 | |||
|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5-0001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食品安全 \ 公示 | ||
| 概述:【案件公示】镶黄旗蒙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案公示 | |||
| 成文日期:2025-09-1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9-17 15:08: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2025年8月11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镶黄旗蒙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食堂卫生不达标、供应的饭菜中经常出现虫子”等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12日上午10时对镶黄旗蒙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烹饪区操作台下存放15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后当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行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核查,镶黄旗蒙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导致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存放食品加工操作区域,存在被误用食品加工的风险。
综上,镶黄旗蒙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五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经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处罚如下: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