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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案件公示】镶黄旗和顺楼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公示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5-0001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食品安全 \ 公示
概述:【案件公示】镶黄旗和顺楼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公示
成文日期:2025-11-19 00:00:00 公开日期:2025-11-19 09:58: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案件公示】镶黄旗和顺楼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公示

来源: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11-19 09:58 

                      镶黄旗和顺楼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公示

20251012日,我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镶黄旗和顺楼饭店存在“后厨卫生不达标、使用过期食品”等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16日15时25分镶黄旗和顺楼饭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烹饪区操作台区域存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12类。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后当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行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对于后厨卫生不洁情况,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综上,镶黄旗和顺楼饭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五)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的规定,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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