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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索引号:11152528011684006H/2024-0000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教育局 信息分类:义务教育 \ 通知
概述:关于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成文日期:2024-08-05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8-05 17:33:47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关于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一、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

(一) 资助对象

2021-2024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镶黄旗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 资助标准:  

1、2021年以后年度(含2021年)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同时具备低保,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三) 所需材料

1、2024年考入的大学新生: 新入学《录取通知书》、学生准考证、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学生本人和父母亲)、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凭证、民政部门在册的孤儿证明,学生免冠照片1张(不限底色)学生本人农村信用社社保卡复印件。

2、2021年(含2021年)后考入的在读大学生: 身份证(学生本人和父母亲);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凭证和民政部门在册的孤儿证明;学信网导出的学生“学籍信息查询报告”原件,学生免冠照片1张(不限底色),学生本人农村信用社社保卡复印件。

(四) 受理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6日(周末、节假日休息,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五) 办理流程:

1、 大学新生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苏木(镇)登记填写申请表;

在读大学生直接到旗教育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一楼109办公室)填写申请表。

2、 苏木(镇)审核汇总后报送到教育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3、 教育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初审通过后学生信息按时提供给民政局 核查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核查。

5、 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后报财政厅拨款。

6、 自治区财政厅直接拨旗县财政局专款。

7、 旗财政局在收到指标文件后十五日内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保卡账户。

二、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所需材料及说明:

◆新生(首贷学生):

1. 录取通知书原件;

2. 学生身份证原件;

3.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4. 户口本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个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在校生(续贷学生):

1. 学生证原件;

2. 学生身份证原件;

3.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贷款金额:主要根据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来确定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限于20000元。

◆不能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类别:非全日制学生(成人,自考,电大,函授,夜大);学校名单不在助学贷款系统中的学生;提供信息虚假:提供资料虚假情况等。

办理流程

◆新生(首贷学生):

1. 新生(首贷学生)可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办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教育局一楼大厅109现场办理即可。

3. 办理邮储银行助学贷款学生需手机微信程序下载“华安助学”,注册登录,家长陪同申请贷款,提交材料即可。

◆在校生(续贷学生):

1.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尽可在网上学生在线https://sls.cdb.com.cn/系统远程办理或手机下载《国家开发银行》APP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 也可在教育局大厅109现场办理助学贷款。

受理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6日(周末、节假日休息,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镶黄旗教育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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