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政办发〔2024〕22号 5月8日
各苏木镇政府、旗各有关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镶黄旗2024年牧区户厕改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镶黄旗2024年牧区户厕改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盟行署决策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十四五”时期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工作,根据锡林郭勒盟农牧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旗实施新建牧区水冲式厕所56户,即巴音塔拉镇15户、翁贡乌拉苏木25户、宝格达音高勒苏木16户。
二、工作阶段与时限
(一)准备阶段(2月1日—4月30日)
1.发动宣传。旗、苏木镇、嘎查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微信推送等多种形式、渠道,加大改厕工作宣传力度,让牧民充分了解改厕政策、相关要求等,做到人人知晓、家家明白,增强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个人申请。在充分了解改厕政策及相关要求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由牧户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嘎查委员会。申请必要条件之一为一年内居住6个月以上且三年内没有搬迁计划的常住户。
3.入户核查。嘎查组建由嘎查两委、嘎查牧民代表组成的核查组,就牧户意愿、厕所条件、改厕模式、投资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再次解释宣传厕所相关政策,牧户同意后填写核查表,并签订确认。
4.嘎查申报。嘎查两委汇总嘎查改厕情况后,组织评议会,对每户厕所条件、模式选择等内容进行逐一评议,确定改厕对象,以户为单位制定改厕计划表,形成嘎查级厕改计划,按时限要求上报苏木镇。
5.苏木镇审核。苏木镇通过实地抽样方式审核各嘎查改厕计划。对嘎查抽查100%,对牧户60%以上,在此基础上,结合各村庄规划布局,合理确定改厕优先顺序,制定本苏木镇年度改厕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厕所模式、建设时序、资金筹措、管护运维、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按期报送旗乡村振兴局。
6.旗级审定。旗乡村振兴局根据苏木镇申报情况,编制全旗牧区户厕改建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管护运维、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
(二)组织实施(5月1日—8月1日)
旗乡村振兴局为2024年牧区户厕改建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全旗牧区厕改组织和实施工作。对基层干部、改厕户等相关人员,就改厕政策、技术规管理要求等有关内容进行培训,做到政策熟悉、管理规范、要求明确。8月1日前,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三)验收阶段(8月1日—9月1日)
旗乡村振兴局组织接到第三方验收申请后,组建由乡村振兴、农牧、市场监管、苏木镇等部门,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牧民代表组成改厕工作验收组,对完成的户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逐户验收,并填写验收表签字认可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录入系统阶段(9月1日—9月30日)
通过验收合格后的牧户信息由苏木镇负责及时录入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服务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无误,方便后续管理和服务。
三、建设标准
水冲式户厕建设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技术规范DBI5/T3365-2024》(附件)要求建设,保持户厕总体效果、基本功能和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征求牧民的意愿,同时结合我旗2022年、2023年新建户厕经验模式来确定2024年建设化粪池标准。
四、资金使用与筹措
新建户厕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旗乡村振兴局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资金。资金拨付前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拨付到位。户厕改造资金采用政府补助和牧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筹集。户厕(水厕)总造价每户为5000元,其中上级补助4000元(自治区3300元、盟级700元),旗级补助500元,牧民自筹资金5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旗乡村振兴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做好组织推动、项目安排、资金筹措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苏木镇要加强协调配合,嘎查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逐户逐厕抓好任务落实。
(二)抓好新建户厕选嘎查定户。各苏木镇可根据旗里下达的任务指标,在国家、自治区级乡村振兴示范嘎查和盟级乡村振兴示范嘎查、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嘎查以及牧民意愿高、后续管护有保障的嘎查优先推进;已经享受过政策的牧户、长期不在牧区生产生活的牧户不列入今年新建户厕对象。
(三)建立健全新建户厕档案台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户厕改建工作操作规程》,实行“一户一厕一档案”管理制度,以户为基础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三级牧区新建户厕工作档案,完善农村牧区改厕工作信息系统,及时按要求录入信息数据,更新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抓好新建户厕竣工验收工作。新建户厕项目实施主体建立由第三方监理、嘎查干部、牧民代表(含新建户)参与的工程监督机构,负责监管改厕全过程,旗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苏木镇等相关部门组建新建户厕工作验收组,逐嘎查逐户进行验收,待全旗验收合格后需申请盟级复验、自治区抽验。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按原程序重新组织验收。
(五)做好新建户厕相关公开公示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要求,建立完善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资金使用等公示制度,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